一、適用範圍
本方法適用於水泥淨漿攪拌機的校准,本方法參照《水泥淨漿攪拌機檢定規程》[JJG(建材)104-1999]及《水泥淨漿攪拌機》(JC/T729-2005)編制。
二、技術要求
1、儀器應帶有銘牌(包括儀器名稱、型號規格、出廠編號、出廠日期、製造廠等)、合格證、使用說明書。
2、攪拌機外表面不得有粗燥不平、凸起、凹陷,攪拌機非加工表面均應進行防鏽處理,外表面油漆應平整、光滑、均勻和色調一致,攪拌機的零件加工面不得有碰傷、划痕和鏽斑,在機頭醒目位置標有攪拌葉片公轉方向的標誌,攪拌葉片按順時針方向自轉、逆時針方向公轉,運轉時聲音正常,攪拌鍋和攪拌葉片沒有明顯的晃動現象,攪拌鍋應由不鏽鋼或帶有耐鏽電鍍層的鐵質材料製成,攪拌葉片由鑄鋼或不鏽鋼製造。
3、攪拌鍋:內徑(160±1)mm,深度(139±2)mm。
4、攪拌葉片:總長度:(165±1)mm,有效長度(110±2)mm,總寬度(111.0~112.5)mm,外沿直徑(5.0~6.5)mm。
5、攪拌葉片與攪拌鍋的工作間隙:(2±1)mm。
6、拌和一次的自動控制程序:低速(120±3)s,停(15±1)s,高速(120±3)s。
7、攪拌葉片低速自轉、公轉與高速自轉、公轉的轉速應符合下列規定:低速:自轉轉速為(140±5)r/min,公轉轉速為(62±5)r/min;高速:自轉轉速為(285±10)r/min,公轉轉速為(125±10)r/min。
三、校准項目
1、外觀檢查
2、攪拌鍋內徑、深度
3、攪拌葉片長度、寬度、攪拌葉片外沿直徑
4、葉片與攪拌鍋的工作間隙
5、程序控制
6、轉速
四、校准環境及校准器具
1、校准環境
校准工作應在室內進行,環境溫度為(20±2)℃,相對濕度大於50%,校准現場應潔淨,周圍無影響校准結果的振動、污染、腐蝕性氣體。
2、校准器具
※、深度尺:量程不小於200mm,分度值不大於0.02mm。
※、內徑千分尺:分度值不大於0.02mm。
※、游標卡尺:量程不小於200mm,分度值不大於0.02mm。
※、專用塞尺:1.0mm~3.0mm。
※、秒錶:分度值0.1s。
※、轉速測定儀:精度不低於1r/min。
五、校准方法
1、外觀檢查:按照本方法第2.1、2.2條目測法檢查。
2、攪拌鍋尺寸校准:用內徑千分尺在距鍋口50mm處的圓柱段測量攪拌鍋內徑,每120º測量一次,共測量三次,取平均值;用深度尺測量攪拌鍋圓弧點至鍋口平面的距離,重復測試三次,取平均值。
3、攪拌葉片尺寸校准:用游標卡尺分別測量葉片總長度、有效長度、葉片寬度和葉片外沿直徑,分別重復測試三次,取平均值。
4、葉片與攪拌鍋的工作間隙:人工運轉葉片,用專用塞尺檢測葉片與鍋壁之間的最小間隙是否為1.0~3.0mm,檢測點至少為不重復的6點,如果超出範圍,可以通過調節葉片的上下位置來調節,直到合格。
5、程序控制:將控制器置於自動狀態,啓動攪拌機,用秒錶測量各階段所需時間,重復三遍,取平均值。
6、轉速測定:手動控制啓動攪拌機,分別在高速和低速下,採用轉速測定儀測定自轉和公轉的轉速,重復測試三次,取平均值。
六、校准週期
校准週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。
7結果處理
填寫表B03-03校准記錄表,提交審核確認。
水泥淨漿攪拌機校准記錄表(B03-03)
https://ecpi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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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名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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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備編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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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格型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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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廠編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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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產廠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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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准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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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准器具名稱及編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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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准環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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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觀檢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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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准項目 |
技術要求 |
實測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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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2 |
3 |
平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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攪拌鍋 |
內徑(mm) |
160±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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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度(mm) |
139±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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攪拌葉片 |
總長度(mm) |
165±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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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長度(mm) |
110±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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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寬度(mm) |
111.0~112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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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沿直徑(mm) |
5.0~6.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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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片與鍋壁之間的
最小間隙(mm) |
2±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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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制程序各階段所需時間 |
慢速(s) |
120±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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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機(s) |
15±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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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速(s) |
120±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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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速 |
低速 |
自轉(r/min) |
140±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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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轉(r/min) |
62±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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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速 |
自轉(r/min) |
285±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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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轉(r/min) |
125±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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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准結果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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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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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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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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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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