氣動型噴塗機排氣噪聲技術要求
文章來源:正航儀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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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時間:2015-06-12
氣動型噴塗機排氣噪聲技術要求
1 一般要求
1. 1 無氣噴塗機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,並按經規定程序批准的圖樣和技術文件製造。
1. 2 各零、部件必須有廠質量檢驗部門的合格標記。外購件、標準件、協作件應符合產品設計及有關技術標準要求,並應具有合格證書。
1. 3 材料要有質保書。
1. 4 表面經電鍍處理的零件,其鍍層脫落、漏鍍、發霧、花斑、鏽蝕的零件,不准用於裝配。
1. 5 表面需塗裝的零件,其塗層不允許有流掛、皺紋、起泡、開裂、脫落、漏塗、划傷等缺陷。
5. 1. 6 所有零件裝配前應無毛刺,並仔細清洗,不准殘留有金屬切屑、飛邊、砂粒、塵埃和異物。
1. 7 噴塗機車架或機架,應按設計圖樣裝配和焊接,無嚴重夾渣、未焊透、咬邊、焊瘤等缺陷。
1. 8 需要塗裝的鋼結構件,塗裝前的表面處理至少應達到GB 8923—88 中規定的Sa2 或St2級。
1. 9 氣動型噴塗機的氣動泵要有消音裝置,應滿足下列要求。
2.消音器能連續工作,不應被冰霜、冰塊堵塞,影響噴塗機正常運行。
2.1氣動型噴塗機排氣噪聲:在野外空曠場合,當進氣壓力為0.6 MPa時,距離噴塗機1 m遠處,其排氣噪聲聲壓級不應大於95 dB(A
2.2基本技術要求
2.3噴塗機應能滿足相應的塗料、樹脂、固化劑、溶劑等特殊介質的噴塗或壓送。
2.4噴塗機應能滿足額定工況下連接工作制(指噴塗機在正確使用工況下每天連續無故障運行8~24 h)。
2.5 噴塗機的設計、製造、使用,應符合GB 7691、GB 6514 中有關安全的技術要求。
2.6電動型噴塗機,有關電氣設備的設計、製造,元件的設計和選用應符合GB 2099、GB 3836.1、
GB 5013.2 等有關要求。
2.7噴塗機以電動機或內燃機為動力驅動時,塗料高壓系統設計及元件的選擇,應有過壓、過載保護裝置,並考慮塗裝作業環境的易燃、易爆性和塗料、溶劑等強侵蝕性介質對元件引起的損壞。
2.8噴塗機中全部受壓、承重負荷零件的設計和製造,其安全系數應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。
2.9噴塗機中所有主要材料的化學成分和力學、物理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。
注:在不降低產品質量條件下,材料允許代用。但材料代用應經設計單位主要技術負責人同意,重要零件的材料代用須附試驗分析報告報主管設計單位審批。必要時要對被代用的材料進行型式檢驗。
3.對有承壓、承重負荷要求的重要零件,應進行耐壓試驗。試驗壓力不應低於額定壓力(或公稱壓力)的1.5 倍。保壓時間不應少於10 min,不准有滲漏和損壞等現象。
3.1產品設計必須經熱處理的金屬材料(包括碳素鋼、合金結構鋼、鑄造合金等),其熱處理後的各項力學性能、金相組織等技術要求應達到現行國家標準有關規定。
3.2產品設計中規定的各項電鍍表面處理,其鍍層質量應符合有關技術標準要求。
3.3產品設計中承重負荷的緊固標準件,其力學性能應達到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。
3.4產品裝配時,聯接、緊固氣缸里螺栓,應規定螺栓緊固時的裝配扭矩。
3.5所用高壓軟管、各種密封圈,其力學、物理、化學性能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。
3.6氣動型無氣噴塗機的設計,其壓力比不宜大於66∶1。
3.7各型號無氣噴塗機使用說明書,應具有詳細的安全操作條款。
3.8噴塗機應能在–15~50℃環境溫度、空氣相對濕度不大於85%條件下正常工作。
3.9噴塗機在使用說明書中規定的各種環境下正常使用時,其技術性能應穩定可靠。